招标投标工作指引
第2期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竞争性谈判项目备案管理,我办编制了《昆明市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情况报告书》,现作如下指引:
工程建设竞争性谈判项目(包括两次招标失败转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天之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报并向我办提交《昆明市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情况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我办审核通过完成备案后,移交市交易中心统一归档保存。
附件:《昆明市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情况报告书》
/upload/shanchong/85_29095058.doc (竞争性谈判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