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丽江丽香苑酒店整体招商项目招 商 公 告

发布时间:2022-10-17 09:00:39    点击:

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丽江丽香苑酒店整体招商项目

招 商 公 告

项目编号:SZZB-22E010

1.招商条件

本项目招商人为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中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竞商人参加竞商。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 招商标的: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丽江丽香苑酒店。

包件号

房屋或土地坐落及名称

招商面积(㎡)

租期

招商底价

经营业态

竞商保证金(元)

(年)

(万元/年)

1

丽江丽香苑酒店

13335

5

 213

酒店经营

600000.00 

2.2装修期内不计费。装修期根据投资强度确定,具体如下:

投资改造强度(万元)

装修期(天)

2000(含)以下的

90

2000(不含)-3000(含)

120

3000(不含)以上

150

2.3 中商人所承诺的投资改造强度金额为暂估金额,按暂估投资改造强度金额所获得的装修期为暂估装修期。最终投资强度金额委托给经招商人和中商人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最终实际装修期根据最终投资强度金额确定。

2.4投资强度的确定方式:中商人向招商人提供改造装修方案一套、竣工图纸一套、竣工结算资料一套、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一套。最终投资强度金额委托给经招商人和中商人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2.5最终实际装修期的约定:最终实际装修期根据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投资改造强度金额确定。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投资改造强度金额出现增加时按2.2条表中的对应的装修期予以补足,补足的装修期内不计费。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投资改造强度金额出现减少时按2.2条表中的对应的装修期予以扣减,扣减的装修期内应支付租金,租金按(第一年中租年租金金额/365天)×扣减的装修期天数计算。

2.6 地理位置:丽江丽香苑酒店地处丽江市古城区康仲路36号,距丽江火车站约8公里,可搭乘4路、16路、18路公交车;距丽江机场约30公里;距丽江客运站183米;交通便利,前往“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徒步只需要10分钟的路程。

2.7 酒店概况:酒店位于丽江市古城区康仲路36号,土地使用证面积:12913.64㎡。酒店共有建筑9栋,其中:

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4层。地上1至4层,现有客房103间(套房3间、单间7间、三人间6间、标间87);配套功能房14间(备品间7间、消毒间3间、值班室4间);大、小会议室各1间、会见厅1间;餐厅后厨1个,大、小宴会厅各1间,餐厅包房4间;健身房1间;大堂商铺2间;电梯2部;男女公共卫生间各2间。地下1层现有高压配电室1间、发电机房1间、消防泵房1间、水泵房1间。

1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地上1至3层现有客房12间(单间2间、标间10)。地面1层有商铺1间(票点)、消毒间1间、男女公共卫生间各1间。

2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12间(单间6间、标间6),工程部办公室、库房1间、宿舍1间

3号楼(员工宿舍)地上5层,现有客房20间(三人间20间)。库房1间、备品间4间。

4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地上1至3层现有客房16间(套房4间、单间4间、标间8),地面1层有酒店办公室1间,男女公共卫生间各1间。

5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5间(套房2间、单间2间、标间1);中、西餐厅各1间、会议室1个、休息室2间。地面1层有布草间1间、库房1间。

6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5间(套房2间、单间2间、标间1),中、西餐厅各1间、会议室1间、健身房1间、休息室1间。地面1层有库房3间。

7号楼地面1层、地上3层,现有客房14间(单间4间、标间10)。地面1层有宿舍1间、库房2间。

8号楼高3层,现有客房14间(单间4间、标间10)。地面1层有宿舍1间、库房1间。

其他设施设备情况:

酒店共有车位17个。

酒店监控点位80个,硬盘容量43.76TB×3台。

酒店综合楼消防喷淋系统一套,覆盖面积8562.66㎡。

3. 经营期限及经营业态

经营期限:五年。

经营业态:酒店经营。

4.租金、应承担的税费及支付方式:

4.1租金。第一年、第二年租赁费用按中商底价执行,第三、四、五年租赁费用为第一年度租金×(1+增长幅度不低于3%)。

4.2基于房屋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人工、保险、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酒店日常修缮等。其中房产税(应纳房产税税额=每年中租价金额×12%)、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土地使用证面积12913.64㎡×9元/㎡)按年计算,由中商人承担。

4.3租赁费用每年度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一年含税租赁费,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下一年租金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

4.4由中商人承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后,支付租赁费时同时支付。

5.竞商人资格及入驻要求

5.1竟商人资格

5.1.1竞商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依法注册的证明材料,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酒店管理类服务内容。竞商文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依法注册或登记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1.2竞商人具备企业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其以上等级。

5.1.3竞商人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并满足以下条件,竞商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

A.竞商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B.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商人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且与昆明局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无经济纠纷。

C.竞商人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5.1.4竞商人必须按招商文件要求交纳相应的竞商保证金。

5.1.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入驻要求

5.2.1中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对酒店进行整体转租(包),若整层转租(包)须经招商人协商同意。

5.2.2中商人应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酒店业态使用,也不得经营超出酒店营业范围的业务。除与招商人另有书面约定外,中商人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5.2.3中商人应在取得包括消防、特行、卫生、食品、特种设备等一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经营资质许可后,方可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相应登记、审批等手续,由中商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中商人需对租赁物的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充分评估证照办理的条件和经营风险,自行完成装修及对外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招商人有义务配合中商人完成装修及对外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中商人不得以未能充分评估经营风险造成经营不善向招商人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5.2.4 中商人应于中商之日起5日内到场办理移交手续。招商人自中商人到场后10日内将出租区域内的房屋、商铺、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等租赁物进行移交,双方应办理资产和物品移交手续。

5.2.5中商人作为经营主体自行办理酒店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手续,自主对外开展经营业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损失、债权债务等事务。所办理的酒店经营执照中不得有“丽香苑酒店”、“丽香苑”、“昆铁”、“中国铁路”等字样。

5.2.6中商人应在取得包括消防验收、检查合格证明、对外经营许可等一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质许可后,方可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5.2.7中商人承担租赁期间因经营行为而产生的装修、改造、维修、大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5.2.8中商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反恐、劳动用工等。中商人在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独立处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均由中商人承担。

5.2.9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中商人应承担租赁房屋发生以下案件或事故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A.各种治安事件、劳动用工、刑事案件。

B.火灾事故。

C.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D.交通事故。

E.各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案件。

F.噪音、废气、污染、扰民等环境保护事故。

G.其它可能的责任事故。

5.2.10中商人须及时足额缴纳租金,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中商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11中商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因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安全事故或其他负面原因等被新闻媒体披露或被政府、主管部门批评或处罚,导致招商人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招商人均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中商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12因国家政策、市政及铁路建设需要,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等基于非因招商人的原因导致中商人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时,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中商人应配合腾退房屋,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除招商人应得到的赔偿或补偿外,招商人应配合中商人向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的有关部门申请赔偿或补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5.2.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14租赁期满后或因中商人责任导致本租赁合同被解除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酒店正常经营需要的设施设备应无偿归招商人所有。

6.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09:00至2022年10月28日17:30。

6.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打开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作为附件后待招商人网上审核。若无法操作,可至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处协助办理。

报名时上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④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6.3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套,售后不退。

文件费缴纳账户:

名称: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132151518010009010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龙华路支行

6.4招商文件的获取:竞商人相关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于20221017日至202210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4号)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获取招商文件。

6.5不接受被招商人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的法人企业的竞商报名。

7.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7.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纸质文件递交,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竞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竞商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验)(授权人竞商时)。(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收取留存,竞商文件中也须附此资料原件)

②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竞商人将不被允许参加竞商会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7.2竞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81000分,地点为: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3栋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将不予受理。请竞商人仔细核对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因递交时间错误造成的竞商失败,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铁招商平台、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云南信息报发布,招商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商人:昆明铁路局集团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火车站铁路大厦

联系人:简丹

联系电话:13529356369  0871-66161989

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4号

联系人:谭俊  杨涛

联系电话:0871-64602802

邮  箱:1945792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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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董事长办公室 杨先生
0871-65013296
总经理办公室 魏小姐
0871-65013975
总工办 陈先生
0871-65015607
合同处 曹小姐
0871-65015607
综合办公室  
0871-65015383
财务处 谢小姐
0871-65015383
行政办 王小姐 0871-6501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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